中國教育報-中國教育新聞網訊(記者 程墨 通訊員 鄒永寧)武漢市近日下發通知,自2022年起,參加武漢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含居民大病保險)的大學生待遇享受期由按學年度計算調整為自然年度計算,即待遇享受期為繳費次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此次調整將確保武漢大學生醫保待遇不受影響。
據武漢市醫保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從2009年起,武漢市正式將大學生群體納入武漢市城鄉居民醫保保障范圍。該市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含民辦高校、獨立學院、分校和高等職業技術學院)及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全日制本、專科學生和全日制研究生,不受戶籍限制,均可按規定參加武漢市居民醫保,由就讀高校或科研院所統一組織參保登記。此次大學生待遇期調整,主要針對上述群體。在校中小學生以及在園幼兒不受調整影響。
武漢市大學生個人繳費執行武漢市城鄉居民當年度個人繳費標準,按規定參保繳費后可享受武漢市居民醫保待遇。此前,武漢市大學生按規定參保繳費后,其醫保待遇享受時間按“學年”計算,即當年的9月1日至次年的8月31日。從2022年起,大學生待遇享受時間調整為繳費次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據悉,2022年起,未在原居住地參加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新入學大學生,入學以后即可按規定參加武漢市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繳納居民醫保費后,即可享受入學當年9月1日至12月31日的居民醫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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