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教育報-中國教育新聞網訊(記者 黃星)日前,福建省教育廳印發《關于整治社會事務加重中小學師生負擔問題營造良好教育教學環境的工作方案》,提出,力爭到2024年10月底,各市、縣(區)建立社會事務進校園統籌規劃制度,向社會公布準入清單,清理一批與教育教學無實質關聯的任務,壓減或合并一批面向中小學師生的檢查、評比、考核事項,壓減合并率力爭達到20%。
福建明確,落實年度計劃和審批報備制度,嚴格控制總量和頻次,對各類檢查、評比、考核和校園創建活動能合并的盡量合并、能取消的堅決取消。面向中小學校和教師的考核評價要強化結果導向,注重工作實績,堅決克服重留痕輕實績的形式主義做法,不得以QQ群、政務APP、微信工作群上傳工作場景截圖或錄制視頻等方式來代替實際工作評價。要統籌規劃社會事務進校園,各級教育行政部門主動加強與相關部門溝通協調,研制社會事務進校園準入標準,建立審批報備制度,形成社會事務進校園白名單向社會公布。黨委和政府統一部署的維護穩定、掃黑除惡、防災減災、安全生產、禁毒防艾等專項工作原則上每學年不超過2次,文明、衛生、綠色、宜居、旅游等城市創優評先活動原則上每學年不超過1次,由教育行政部門嚴格按要求依程序統籌安排,其中已融入教材和日常教育教學的,不再單獨安排進校園,嚴防教育管理中的層層加碼。
福建要求,堅決杜絕強制攤派無關事務。嚴格限制和規范抽調借用中小學教師行為,對于借用中小學教師參與貫徹落實黨和國家重大決策部署任務的,在不影響學校正常教育教學情況下,借用期限原則上不超過半年。未經教育行政部門同意,不得要求中小學師生承擔與教育沒有實質關聯的調查測評、網絡投票、普查統計、信息填報等工作,除國家有明確規定,不得提出參與率、達標率等硬性要求。
福建提出,落實教育移動應用審核備案制度,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開發誰負責、誰選用誰負責”的原則,建立健全教育移動應用管理責任體系。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應當制定教育移動應用的選用制度,嚴格教育移動應用選用標準、控制數量,避免造成不必要的負擔。未經教育行政部門、學校集體決策選用的教育移動應用,不得要求師生、家長使用。
工信部備案號:京ICP備05071141號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 10120170024
中國教育報刊社主辦 中國教育新聞網版權所有,未經書面授權禁止下載使用
Copyright@2000-2022 www.junhanjc.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