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教育報-中國教育新聞網訊(記者 蔣夫爾)日前,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發布一則公告,向社會公布“校園餐”投訴舉報及獎勵方式。對于投訴舉報的“校園餐”重大違法行為,經查屬實,根據相關的規定,予以獎勵。
據悉,此舉旨在暢通“校園餐”投訴舉報渠道,發揮社會共治作用,及時發現“校園餐”食品安全風險隱患。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表示,廣大人民群眾可通過消費投訴熱線、電話、傳真、郵寄、現場窗口反映等方式,對學校(含托育機構)食堂及食堂承包經營企業、校園周邊食品經營單位、校外供餐單位等存在的食品安全問題進行投訴舉報,對重大違法行為經查屬實的舉報,將根據相關獎勵辦法予以獎勵。相關單位會對舉報內容及時受理、依法處置。
根據公告,消費投訴舉報熱線為12315。同時,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還公布了新疆各地(州、市)的投訴舉報電話,以及各地人民群眾投訴舉報的郵寄地址及現場受理窗口。該局表示,歡迎市民朋友、從業人員等積極參與校園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廣大人民群眾可通過消費投訴熱線、電話、傳真、郵寄、現場窗口反映等方式,對學校(含托育機構)食堂及食堂承包經營企業、校園周邊食品經營單位、校外供餐單位等存在的食品安全問題進行投訴舉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將及時受理、依法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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