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科專業是人才培養的基本單元,也是深化高等教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關鍵抓手。優化學科專業和人才培養結構布局,是提升高等教育人才自主培養質量的關鍵。
為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報告關于“加快建設高質量教育體系”和“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養質量”的新要求,近日,教育部等五部門印發了《普通高等教育學科專業設置調整優化改革方案》(以下簡稱《改革方案》),明確提出“到2035年,高等教育學科專業結構更加協調、特色更加彰顯、優化調整機制更加完善”的政策目標。從內容上看,《改革方案》主要體現出以下五個方面的精神內涵。
一是聚焦戰略需求,彰顯學科專業布局的前瞻引領。一方面,深化學科專業布局的戰略地位認識。從高等教育內外部關系看,學科專業是連接經濟、科技、產業等領域的橋梁。因此,制定學科專業設置調整改革方案要體現出跨系統的特征,將學科專業布局置于教育、科技、人才一體化統籌的戰略高度。《改革方案》的出臺充分體現了學科專業布局戰略地位的提升。
另一方面,發揮學科專業布局的創新引領作用,有力支撐國家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戰略目標的實現。要從根本上解決關鍵核心技術“卡脖子”問題,就必須完善學科專業人才自主培養體系、提升學科專業布局的前瞻性和引領性?!陡母锓桨浮坊貞宋覈诨A學科、新興交叉學科、技術前沿學科布局的創新短板,對于實現國家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具有突出的指導意義。
二是堅持問題導向,促進學科專業布局的結構優化。首先,優化學科專業人才培養類型結構,回應多元化需求無法滿足的問題。隨著科技日新月異的發展,新型人才需求不斷涌現的同時,不適應經濟社會發展的學科專業應當逐漸被淘汰。
其次,優化學科專業人才培養的層次,回應高水平人才供給能力不足的問題。盡管當前我國接受高等教育的人口規模有了顯著提升,但高水平人才的自主供給能力仍然不足。
再其次,優化學科專業人才培養的規模結構,回應相關領域人才供給過剩的問題。在學科專業設置過程中,應避免盲目跟風造成的某些行業領域人才供給過剩問題。
三是強化統籌聯動,推動學科專業布局的機制創新。首先,為高校學科專業發展規劃制定提供方向引領,激發高校發展的能動性。學科專業布局的落實主體在高校,關鍵在于引導高校創新能動發展?!陡母锓桨浮分赋?,要將學科專業規劃與學校事業發展規劃相統一,且從多個領域提供了改革指引和重點,為高校科學制定學科專業發展規劃明確了方向。
其次,為省級主管部門賦能明責,發揮省級主管部門對學科專業布局的統籌作用?!陡母锓桨浮愤M一步明確了省級主管部門在學科專業設置、檢查評價、人才需求和使用情況評價等方面的職能職責。
再其次,為國家學科專業宏觀調控機制完善劃定重點,深化國家治理的主導性。
四是變革組織形式,深化學科專業布局的交叉融合。一方面,以打造優勢特色學科為核心,深化一流學科和基礎學科建設中的交叉融合。圍繞一流學科和基礎學科建設,《改革方案》提出“要打破學科專業壁壘,深化學科交叉融合”“做優特色學科專業,實現分類發展、特色發展”等,既體現了知識生產創新的組織模式演化趨勢,也彰顯了“打造中國特色世界影響標桿學科”的內在要求。
另一方面,以“四新”建設為突破口,深化交叉復合型人才培養體系改革。從現實問題看,學科領域疆界不斷固化,以學科專業為基礎、院系為依托的人才培養模式的局限性日趨凸顯。面向未來的學科專業布局,必須體現出學科專業交叉融合人才培養模式改革的新要求和新趨勢。相較于之前相關政策文件中關于“四新”建設的指導意見,《改革方案》的論述更為詳細具體,且更具有針對性。
五是完善質量保障,助力學科專業布局的科學落實。建立相應的質量保障機制是高等教育改革發展需要解決的重要議題。首先,高校應開展自評,健全學科專業建設質量年度報告制度,主動公開接受社會監督。學科專業發展水平是影響高校辦學聲譽的關鍵指標。為獲取更多辦學資源,部分高校在學科專業布局過程中存在“求全”“求新”“求大”的形式主義問題,造成了學科專業建設質量不高的困境。作為學科專業建設的責任主體,高校有必要定期開展自評進行發展反思,并通過年度報告制度接受社會各方的質量監督。
其次,省級主管部門應定期開展學科專業建設質量檢查,對辦學質量無法達標的學科專業責令暫停招生或限期整改。作為學科專業建設質量保障的重要一環,省級主管部門可以結合各省實際情況發揮統籌協調作用,對省內高校的辦學條件、師資力量、實踐條件、學生滿意度、招生規范度等進行定期檢查。從深層次看,基于省級層面建立學科專業建設質量保障機制,能夠有效彌補高校自評工作中存在的諸多不足。
再其次,完善國家學科專業建設質量標準,充分發揮專家組織在學科專業動態調整過程中的研究指導作用。作為學科專業宏觀調控的主體,國家應從整體大局出發,制定學科專業建設質量的基本標準和制度,為高校和省級主管部門提供參考依據。同時,在制定質量基本標準和制度的過程中,要尊重學科專業之間的內在差異性,引入專家組織等專業力量參與其中,以保障過程和結果的科學性。
(作者單位系江南大學教育學院;本文系江蘇省教育科學規劃重點課題“研究型高??鐚W科協同育人的組織變革研究”[B/2022/01/100]的階段性成果)
《中國教育報》2023年05月01日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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