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護黨員干部的合法權益,不讓擔當者因受到誣告而蒙受冤屈、心灰意冷,要讓廣大黨員干部心無旁騖、放開手腳,全心投入為黨和人民服務的事業,為強國建設、民族復興貢獻力量
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在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部分強調:“加強誣告行為治理。”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七個有之”問題中,就有“搞匿名誣告、制造謠言的有之”。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注意保護那些敢于負責、敢于擔當作為的干部,對那些受到誣告陷害的干部要及時予以澄清,形成激濁揚清、干事創業的良好政治生態。”
誣告是采取捏造事實、偽造材料等方式反映問題,意圖使他人受到不良政治影響、名譽損失或者責任追究的行為。實踐中,誣告行為造成了不少損害和不良影響。如導致被誣告干部在提拔晉升、崗位調整、干部交流、評獎評優時錯失機會,對其身心健康、家庭、工作狀態、干事積極性造成消極影響;干擾正常反腐途徑,擾亂黨政機關正常工作秩序;相關機關和組織在甄別、調查過程中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和財力,造成公共資源的浪費;給本單位和本部門的政治生態、清清爽爽的同志關系、干干凈凈的上下級關系造成消極影響;等等。
誣告行為破壞了政治生態,削弱了黨員干部投身工作的積極性。因此,必須對誣告者揮利劍,對此類行為保持“零容忍”態度,決不讓誣告者圖謀得逞、逍遙法外;必須為實干者鑄堅盾,為擔當者擔當、為盡責者負責,維護黨員干部的合法權益,決不讓擔當者因受到誣告而蒙受冤屈、心灰意冷,要讓廣大黨員干部心無旁騖、放開手腳,全心投入為黨和人民服務的事業,為強國建設、民族復興貢獻力量。
一是完善法律法規,嚴查誣告陷害行為。為有效遏制和打擊誣告行為,我國明確相關法律法規,對誣告行為進行嚴格界定,形成強有力的法律震懾。《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規定,控告人、檢舉人、證人捏造事實誣告陷害監察對象的,依法給予處理。《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對政治品行惡劣,匿名誣告,有意陷害或者制造其他謠言,造成損害或者不良影響的情況作出了處分規定。《中國共產黨黨員權利保障條例》明確規定:“黨員進行批評、揭發、檢舉以及提出處理、處分要求,應當通過組織渠道,不得隨意擴散傳播、網絡散布,不得夸大和歪曲事實,更不得捏造事實、誣告陷害。”要進一步完善相關法律法規,遏制誣告行為的發生。同時,持續深化懲治誣告行為專項治理,狠剎誣告歪風邪氣,持續營造為干部擔當、為事業擔當的良好氛圍。
二是推動檢舉控告辦理提質增效,弘揚正直風尚。檢舉控告是紀檢監察機關獲取信息的重要渠道,也是黨員和群眾反映問題的正當權利。對于依規依紀依法行使檢舉控告權的干部群眾,要旗幟鮮明地予以支持和保護,對于故意捏造事實、偽造材料的惡意舉報者,要依規依紀依法予以嚴懲。為實現精準處置、高效辦理、及時反饋,可建立針對誣告行為的舉報和投訴機制,鼓勵公眾參與監督,及時發現和處理誣告行為;建立分類系統,對信息進行快速篩選,區分真偽,并優先處理有根據的舉報;鼓勵實名舉報,對實名舉報給予更多的信任和重視,構建良性有序的信訪舉報秩序;探索建立健全多部門聯動協作機制,實現信息聯通、力量聯合、案件聯查。
三是健全澄清正名機制,構筑干部保護體系。近年來,一些地區已制定并實施黨員干部澄清正名工作辦法,明確了澄清正名工作的原則、方式、范圍、實施主體和程序、責任分工和紀律要求,增強了工作的規范性、精準性和可操作性。還有一些地區建立了“三步走”工作流程,包括研判評估、規范澄清和跟蹤回訪,綜合考慮澄清對象的工作表現、群眾口碑、單位政治生態等因素,對失實信訪舉報進行定期綜合研判,嚴格評估后及時啟動澄清程序。做好相關工作,既要審慎穩妥,又要暖心關懷。一方面,要根據澄清對象的意愿、問題性質、影響范圍等因素,靈活采取書面澄清、當面澄清等多種方式,堅持精準規范、審慎穩妥地開展澄清正名工作。另一方面,要實施暖心回訪,加強對澄清對象的心理疏導和談心談話,幫助他們卸下思想包袱,更好地投入工作。總之,要確保受到誣告陷害的干部感受到組織的全方位、多角度關心關愛,確保澄清工作形成閉環,經得起歷史、紀法和群眾的檢驗,既有效維護黨員干部的名譽權,使其免受不實指控的影響,又鼓勵和激勵干部積極擔當作為,為黨和國家的事業貢獻力量。
四是培植法治思想意識,加強社會道德建設。從根本上減少誣告行為,需要強化法治宣傳教育,曝光誣告行為的不良后果,提高公眾對誣告行為法律后果的認識,預防誣告行為的發生。要通過教育和文化活動提升公民的道德修養,培養誠實守信的社會風尚,引導公眾形成正確的價值觀,從根本上減少誣告動機。將法律規范與道德規范相結合,通過法律手段強化道德約束,通過道德教育促進法律遵守,形成法律與道德相互促進的良好局面。同時,政府要通過政策引導和激勵措施,鼓勵公民積極參與法治建設和道德修養提升活動;學校要注重從小學到大學,培養學生的法治意識和道德觀念,為社會輸送具備優秀法治素養和道德修養的公民;社區要組織法治和道德相關活動,如法律講座、道德論壇等,提高居民的法律意識和道德水平;企業要承擔社會責任,通過企業內部培訓和文化建設,提高員工的法治意識和道德修養,營造誠信守法的企業文化。這些措施,既有助于減少誣告行為,還能夠促進社會的和諧穩定。
(阮一帆系湖北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研究中心中國地質大學[武漢]分中心研究員,中國地質大學[武漢]馬克思主義學院院長、教授、博士生導師;史晨旸單位系漢口學院馬克思主義學院)
《中國教育報》2024年12月19日 第0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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