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基〔2025〕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縣域普通高中振興行動計劃》已經國務院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教育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自然資源部 住房城鄉建設部
2025年9月18日
縣域普通高中振興行動計劃
縣域普通高中(包括縣、縣級市、旗舉辦的普通高中,以下簡稱縣中),是完善公平優質的基礎教育體系的關鍵著力點,在教育強國建設和鄉村振興、新型城鎮化、人口高質量發展中承擔著重要使命。為貫徹落實全國教育大會精神和《教育強國建設規劃綱要(2024—2035年)》部署,加快推動城鄉普通高中教育協調發展,促進縣中振興,經國務院同意,制定本計劃。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堅持和加強黨的領導,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育人為本,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堅持綜合改革,協同推進規模發展與內涵建設;堅持因地制宜,結合各地實際探索有效路徑。適應分類推進以縣城為重要載體的城鎮化建設新形勢新要求,更好統籌優化資源配置、改善辦學條件、強化師資隊伍、轉變育人方式、完善保障機制,全面提升縣中辦學水平,提高教育公共服務質量,顯著擴大農村地區學生接受優質普通高中教育的機會,為建設教育強國提供有力支撐。
到2030年,適應學齡人口持續增長的普通高中教育資源供給機制進一步完善,縣中布局更加合理,為初中畢業生就讀普通高中提供充足學位;教師能力素質和學歷水平進一步提高,教師配備滿足教育教學需要;更好適應人工智能對育人方式變革的影響,注重立德樹人、全面發展的質量評價體系基本建立,“唯分數、唯升學”的應試教育傾向得到有效扭轉;教育治理能力和水平顯著提高,城鄉基礎教育協調發展機制更加完善,市域內普通高中發展差距明顯縮小,優質特色多樣發展格局基本形成,有力促進城鄉融合發展。
二、主要任務
(一)擴資源。適應學齡人口變化、城鎮化進程和人口流動趨勢,統籌當前和長遠、城市和縣域、存量和增量,加強分類指導,科學優化資源配置,做好學校布局,新建、改擴建一批縣中,加強寄宿制學校建設,加快擴大公辦學位供給。
(二)提質量。健全德智體美勞全面培養體系,推進大中小學思政課一體化改革創新,根據國家課程方案將素質教育具體化、項目化,推進“五育”融合發展,深化課程教學改革,提升學生綜合素質。健全師資隊伍建設機制,提升教師能力素質。實施教育數字化賦能,推進優質資源共享,全面提升辦學水平。
(三)強保障。健全經費投入機制,調整經費投入結構,加大省、市兩級對教育基礎薄弱地區縣中的投入支持力度,優化教師工資待遇保障,按標準足額撥付生均公用經費。加大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力度,適時調整國家助學金平均資助標準。
(四)優生態。樹立科學教育理念,嚴格規范縣中辦學行為。深化評價改革,注重綜合評價和增值評價,引導辦好每一所縣中。整治違規跨區域掐尖招生,防止縣中優秀生源流失。深化用人機制改革,加大引才育才力度,禁止搶挖縣中優秀校長和教師。
(五)促融通。根據經濟社會發展對人才培養的需要和高中階段教育事業發展實際,推動區域內高中特色多樣發展。以市域為單位,持續優化職普結構,推進職普協調發展,以職普融通拓寬學生成長成才渠道。
三、重點舉措
(一)教育資源擴容行動
1.建立學齡人口和學位需求預測預警機制。開展教育、公安、衛生健康等部門人口信息共享和數據比對,結合人口流動等因素,綜合研判、精準預測省、市、縣學齡人口和學位缺口,科學制定縣中布局建設規劃,建立分年度建設項目庫,明確每年新建、改擴建學校和新增學位數。
2.推動現有普通高中挖潛擴容。根據學齡人口變化情況,在渡峰時期適當放寬學校規模和班額標準,嚴控66人及以上超大班額。優化學校空間結構,適當增加建筑規模,開辟學生活動場地,改善教學和生活條件。新建項目優先建設教學樓、學生宿舍,確保新增學位供給。
3.優化重組現有教育資源。推進城鄉教育一體化發展,充分利用義務教育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閑置資源舉辦普通高中。通過購買、租賃學校周邊閑置社會用房,為學校補充校舍資源,并按照校內同等標準加強配套管理服務。
4.新建一批普通高中。以人口集中流入地、教育基礎薄弱地區為重點,新建一批縣中。制定優惠政策,建立綠色通道,加快項目審批和工程建設進度。嚴格執行普通高中學校建設標準及教育教學設施標準,強化節約集約用地,合理確定建設規模,既滿足渡峰學位需要,又防止過峰后閑置浪費。新建學校選址要充分考慮抗震和防災需要,確保建設安全。
(二)辦學條件改善行動
5.優化學校建設標準。完善國家普通高中學校建設標準。各省份結合當地實際完善本地區建設標準,有序推進縣中標準化建設。對達到一定使用年限的校園房屋建筑加強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隱患。
6.補齊辦學短板。按照普通高中培養目標、課程實施有關要求,重點補齊教室、實驗室、圖書館、運動場地、學生宿舍等基礎設施短板。升級教學儀器設備,加強學科教室、實驗設備、體育器械、照明燈具等教學條件配備。
(三)課程教學提質行動
7.優化課程實施。依據普通高中課程方案和課程標準,制定學校課程實施規劃,合理安排三年課程,開齊開足思想政治、體育與健康、藝術、綜合實踐活動等國家課程,加強科學教育和人文教育的融合。強化學校選修課程建設,為學生提供分層分類、豐富多樣的選修課程。開展校園體育、科技、藝術、閱讀、演講等社團活動。
8.深化教學改革。按照教學計劃循序漸進開展教學,完善選課走班,加強學生發展指導,強化學生核心素養系統培養。落實研究性學習和跨學科教學要求,關注學生學習過程,創設與生活關聯的任務導向的真實情境,促進學生自主合作探究學習。強化學科實踐,開好理化生等實驗課。
9.強化教研指導。省、市兩級教研機構要堅持工作重心下沉,加強對縣中的指導,及時幫助解決課程教材實施中面臨的困難和問題。建立省市教研員聯系縣中機制,開展面向縣中的送教助研活動。健全以校為本的教研制度。
(四)教師隊伍提升行動
10.配齊配強師資隊伍。將加強縣中教師隊伍建設納入本地區鄉村人才振興規劃,進一步落實和完善公開招聘制度,按規定做好“優師計劃”師范生、公費師范生履約任教工作。深化“縣管校聘”管理改革,完善教師編制、崗位資源統籌使用、動態調配的管理機制。根據教育教學需要加強教職工編制和師資配備,及時補充縣中緊缺薄弱學科教師。加強縣中崗位設置管理,依法依規設置正高級教師崗位,縣中可以通過特設崗位引進急需的高層次教師。探索區域內教師輪崗交流制度,鼓勵城區高中優秀教師到縣中支教。加強教師流動管理,對未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教育等部門同意,惡意從縣中搶挖優秀師資的學校,取消其國家和省級評優評先、改革試點等資格。
11.加強師資培養培訓。“優師計劃”等項目向縣中傾斜。深入實施頭雁教師崗位計劃,培養一批縣域普通高中領軍教育教學人才。統籌實施銀齡講學計劃,充分利用退休教師專業和經驗優勢,提升受援學校教學水平。建立名師工作室、課程基地等,發揮優秀教師傳幫帶作用,打造縣域教師專業發展共同體。實施基礎教育教師學歷提升計劃,將縣中教師作為在職提升學歷層次的重點。組織國家級課程方案和課程標準培訓。省、市、縣分級開展縣中各學科骨干教師、新任教師專項培訓,建立梯次發展的教師成長體系。
12.優化教師待遇保障。按照國家規定落實工資待遇政策,激勵縣中教師安心從教、長期執教。堅持租售并舉,創新和拓展教師住房保障形式,將符合條件的縣中教師納入當地住房保障范圍。各級各類教育評優評先項目適當向縣中學校和教師傾斜。支持縣中在薪酬管理、考核機制方面進行改革,在職稱評聘、待遇保障方面給予縣中教師更大支持。
13.提升書記、校長依法辦學治校能力。全面落實黨組織領導的校長負責制。嚴格落實書記、校長任職條件和專業標準,規范書記、校長選任程序,選優配強縣中書記、校長。落實新任校長不少于300學時的任職資格培訓要求。組織縣中書記、校長到辦學理念先進、教育改革深入、辦學水平較高的城市學校跟崗學習、掛職鍛煉、研學考察。
(五)教育數字化賦能行動
14.加快教育新型基礎設施建設。加強數字校園建設,推動縣中校園網升級,按需擴大學校出口帶寬,實現寬帶網絡千兆到校、百兆到班。支持縣中建設智慧教室,提升數字化教學裝備水平,構建教育資源共建共享機制。
15.提高數字化教學應用能力。提升縣中教師數字素養,積極探索數字技術與教育教學深度融合的有效路徑方法。支持用好國家、省級智慧教育平臺資源和功能。鼓勵城市高中向縣中開放優質數字教育資源,幫助縣中高質量開好國家規定課程,開發本土化特色化數字教育資源。深入實施“同上一堂好課”,傾斜支持教育基礎薄弱地區、民族地區、邊疆地區。
16.推動人工智能賦能教育變革。提高人工智能在教育教學、學校管理和教育評價中的應用效能。充分利用人工智能、虛擬現實等技術推進教學方式改革。探索開展教師和人工智能協同的“雙師課堂”試點,開展人機協同學習、項目化探究學習、個性化自適應學習等應用。
(六)辦學體制機制改革深化行動
17.探索市縣結合管理體制改革。在普通高中以縣級為主管理的基礎上,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加大市級在資源配置、經費投入、教育評價、規范辦學等方面的統籌力度,著力補短板、兜底線、促公平。
18.開展綜合高中建設試點。加強培養方式、課程體系、師資隊伍、考試評價、學籍管理、資源共享等方面改革創新,探索建立注重文化基礎、強化職業技能、支持多樣選擇的育人機制,為學生提供更加豐富多樣、可供選擇的教育。
19.推進評價和招生改革。落實《普通高中學校辦學質量評價指南》,完善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體系,著力克服“唯分數、唯升學”傾向。鼓勵各地在具備條件的縣域,開展中考改革試點,探索登記入學、均衡派位、劃片招生等多元化錄取改革。
(七)辦學規范化行動
20.合理安排學生作息時間。以省為單位明確高中學生在校作息時間、寒暑假時間。保障學生課間休息、午休、晚間睡眠和自主學習活動時間,不得利用周末、寒暑假、法定節假日集中上課補課或組織測評。寄宿制縣中結合學生實際,統籌安排好學生起床就寢、早操早讀、晚自習和課外活動,防止超長時間學習和擠占正常休息時間。省、市建立監測制度,加大違規行為問責力度。
21.嚴格規范招生行為。全面落實屬地招生和“公民同招”政策,嚴禁省屬、省會城市高中違規面向縣域掐尖招生。合理確定縣中招生計劃,嚴禁無計劃、超計劃招生,嚴禁空掛學籍、跨區域搶挖生源。
(八)對口幫扶行動
22.開展國家示范幫扶。實施新一輪教育部部屬高校縣中托管幫扶項目,深化國家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教育人才“組團式”幫扶,開展教學名師西部行行動,加大對中西部教育基礎薄弱地區、民族地區、邊疆地區縣中的幫扶力度。
23.擴大省內省際幫扶。以省份為單位完善幫扶工作成效評估和激勵措施,組織區域內高校和城市優質普通高中對口幫扶薄弱縣中。將縣中托管幫扶納入東西部協作和對口支援整體規劃,按照對口支援關系組織東部高校和普通高中幫扶西部地區薄弱縣中。
24.實施高校招生專項計劃。優化高校招生專項計劃政策措施,將符合條件的縣中納入實施范圍,加大對教育基礎薄弱地區的傾斜力度。
四、組織保障
各地要將縣中振興工作納入地方政府重要議事日程,重大事項及時向省級教育工作領導小組報告。建立省級統籌、市級主抓、縣級落實的工作推進機制,省級人民政府要認真組織實施本行動計劃;市縣級人民政府要落實主體責任,細化政策、舉措和項目清單。各地要樹立和踐行正確政績觀,不得下達升學指標或以升學率考核下一級政府、教育部門、學校,堅決糾正片面追求升學率傾向,落實學校辦學自主權,激發辦學活力。各級教育部門要加強與有關部門的溝通協調,落實好各項發展任務和改革措施,形成工作合力。發展改革部門要通過中央預算內投資支持符合條件的普通高中建設項目。財政部門要統籌相關資金,支持改善縣中基本辦學條件,落實好生均公用經費和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等政策。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優化縣中教師職稱評審、薪酬待遇等政策。自然資源部門要堅持節約集約原則,合理保障縣中學校建設用地需求。住房城鄉建設等部門要會同教育部門修訂完善普通高中學校建設標準。要把縣中振興行動計劃實施情況作為教育督導的重要內容,把學生身心健康發展、高中階段教育普及、學校標準化建設、課程實施、教師配備、生均公用經費保障、規范辦學等情況作為評價重點。國家加強學齡人口變化、資源配置、工作進展、教育質量等方面監測,定期發布監測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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