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教育報-中國教育新聞網山東9月26日訊(記者 魏海政)今天,山東省人大召開新聞發布會,圍繞山東省人大十四屆常委會第十七次全體會議剛剛表決通過的《山東省特殊教育條例》有關內容及貫徹實施情況進行政策解讀。《山東省特殊教育條例》是全國首部省級特殊教育地方性法規,通過地方立法為特殊教育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實法治保障,標志著山東省在推進特殊教育依法治教、保障特殊教育需要兒童、青少年平等受教育權方面邁出關鍵一步,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義。
《山東省特殊教育條例》共八章五十八條,系統構建了從學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從普通教育到職業教育的完整特殊教育體系,明確了各級政府及相關部門職責,強化資源保障與監督機制,著力推動特殊教育普惠優質發展。
《山東省特殊教育條例》突出“融合教育”理念,明確以普通學校隨班就讀為主體、特殊教育學校為骨干、送教上門為補充的安置機制,強調對特殊教育需要學生進行科學評估和合理安置。在教師隊伍建設方面,提出加強特殊教育師資培養、落實特殊教育教師津貼、實行職稱評審單列政策等多項舉措,全面提升教師專業能力和待遇保障。
《山東省特殊教育條例》還注重多部門協同與全社會參與,明確教育、衛健、民政、殘聯等多方責任,鼓勵社會力量通過舉辦機構、捐資助學等方式支持特殊教育發展。同時,強化經費保障,設立特殊教育專項補助,明確生均公用經費標準,并推動無障礙環境建設與現代科技應用。
“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保障弱勢群體權益,正是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體現,更為特殊教育需要兒童、青少年融入社會、成長成才提供了堅實的法治保障。”山東省教育廳總督學王志剛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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