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在文化傳承中堅定法治自信,在歷史縱深中培育法治思維,在傳統智慧中汲取法治營養,在守正創新中完善法學知識體系,才能適應立德樹人、德法兼修的實踐要求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積極推動中華優秀傳統法律文化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賦予中華法治文明新的時代內涵,激發起蓬勃生機。深刻領會這一重要論述,系統梳理五千年綿延不絕的中華優秀傳統法律文化,把其中蘊含的歷史思維、文化自信、制度智慧和知識體系熔鑄于新時代高校法學教育,是建構中國法學自主知識體系、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更高水平的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必然要求。
在文化傳承中堅定法治自信。文化自信,是更基礎、更廣泛、更深厚的自信。中華優秀傳統法律文化是中華民族深沉精神追求的重要依托。從“民惟邦本,本固邦寧”的民本理念,到“德禮為政教之本,刑罰為政教之用”的德法合治,從“天下無訟、以和為貴”的價值追求,到“援法斷罪、罰當其罪”的平等觀念,這些精神標識既體現了中華法治文明的獨特氣質,也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高度契合。堅定文化自信,離不開對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正確認知和全面把握。在法學課堂中,高校教師要通過講好中國法治故事,把中華法系的世界意義講清楚。如唐律“出入得古今之平”,曾影響東亞諸國立法;宋代《洗冤集錄》是世界上最早的法醫學專著;明清律例對老幼婦殘的恤刑制度,比西方“人道主義刑法”早數百年。事實勝于雄辯,要讓青年學生在“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的文化敘事中,自然生發出對中國法治道路、法治理論、法治制度的認同和自信,進而形成抵御西方法治話語陷阱的強大心理定力。
在歷史縱深中培育法治思維。中華法系自夏商迄于明清,形成了“禮樂政刑”綜合為治的宏大格局。縱向考察這一歷程,可以看到兩條清晰的歷史思維脈絡:其一,法律因時而變的進化思維。《周禮》中“刑新國用輕典”、“刑平國用中典”、“刑亂國用重典”,體現了“法與時轉”的辯證理念。其二,立足國情的實踐理性。從商鞅“徙木立信”到馬錫五審判方式,再到新時代“楓橋經驗”,無不說明法律只有植根于特定歷史條件、回應人民真實需求,才能煥發持久生命力。高校法學教育應當培養青年學生的歷史思維,既看到秦漢“一斷于法”對于結束戰國亂局的積極作用,也看到魏晉禮法合流對穩定社會倫理的價值;既總結清末修律“參酌古今、博輯中外”的經驗,也反思近代簡單移植西方法典導致的水土不服。通過縱橫比較,培養青年學生把問題置于歷史情境來評價的方法自覺,避免陷入歷史虛無主義和教條主義,從而培育以史為鑒、知古鑒今的法治思維。
在傳統智慧中汲取法治營養。中華法治文明不僅在理念層面光彩奪目,在制度和技術層面同樣博大精深。例如,在立法智慧層面,《唐律疏議》結構精嚴、邏輯自洽,為后世提供了體系化、類型化的范本。在司法智慧層面,從先秦到明清,我國古代形成了一套“明德慎罰”的程序理性;州縣自理、逐級審轉、調解優先等多元解紛機制,有效化解了“廣土眾民”帶來的治理難題。在執法智慧層面,傳統官箴強調天理、國法、人情并重,要求“守文原情、有經有權”,既維護法的權威,又避免機械司法,對防止“就案辦案、機械司法”仍有鏡鑒意義。高校法學教育應當把這些制度、經驗和智慧轉化為活的教材。例如,通過模擬《唐律疏議》條文起草、明清秋審檔案研討、傳統調解場景演練,讓青年學生在身臨其境中體會先賢情理法融通的司法技藝,培養法理情統一的高階能力。
在守正創新中完善法學知識體系。構建中國法學的自主知識體系,要推動馬克思主義法治理論同中國法治建設的具體實踐和中華優秀傳統法律文化緊密結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于加強新時代法學教育和法學理論研究的意見》,著眼具有鮮明中國特色和科學合理、系統完備、協同高效的要求,對構建法學學科體系、學術體系、話語體系和形成法學教育體系、法學理論研究體系作出重要部署。為實現這一目標,必須抓住以下四個關鍵環節:一是優化法學學科布局。在鞏固法理學、法律史等基礎學科的基礎上,加快培育國家安全法學、社會治理法學等新興交叉學科,促進法學與哲學、歷史學、政治學、社會學等的深度交叉融合,著力培養既掌握法律又有文化、懂技術、會管理的復合型人才。二是完善教材體系。以“習近平法治思想概論”和“中國法律史”等課程為核心,系統打造主干課程和教材,系統提煉標識性概念,完善中國立場、中國智慧、中國表達的課程和教材矩陣。三是創新教學方法。通過建設“中華法治文明虛擬仿真實驗室”等方式,利用數字技術復原古代立法、司法場景,開發“律令格式互動檢索”平臺,實現傳統法律文化與現代信息技術的深度融合。四是健全評價機制。堅持把師德師風作為第一標準,把教學業績、咨政建言、社會服務納入評價體系,克服唯論文、唯帽子傾向,引導高校教師把論文寫在祖國大地上,把成果應用到法治實踐中。
歷史川流不息,文明薪火相傳。中華優秀傳統法律文化既是中華文明的璀璨明珠,也是新時代高校法學教育的源頭活水。我們只有堅持馬克思主義立場觀點方法,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指導,在文化傳承中堅定法治自信,在歷史縱深中培育法治思維,在傳統智慧中汲取法治營養,在守正創新中完善法學知識體系,才能適應立德樹人、德法兼修的實踐要求,實現理想信念、家國情懷、法學根底俱備的培養目標,為全面保障強國建設、民族復興偉業培養造就更多高素質法治人才。
(作者系新疆大學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研究基地研究員)
《中國教育報》2025年12月11日 第0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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