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教育報—中國教育新聞網訊(記者 趙秀紅)“隨著‘一帶一路’大學聯盟如雨后春筍般興起,我國有關大學聯盟的管理制度尚不健全,缺乏規范的指導性文件,亟待教育主管部門、民政部門制定相關文件指導規范大學聯盟的建立和發展。”全國人大代表、蘇州大學校長熊思東在今年兩會期間提出如上建議。
隨著我國“一帶一路”倡議由構想逐漸變為現實,高等教育沿“一帶一路”國家和地區開展了廣泛的交流,各類“一帶一路”大學聯盟呈現快速、多元的發展態勢,有力地促進“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的人文交流,提升了國家軟實力。
熊思東分析說,“一帶一路”大學聯盟主要可以分為兩類。一類是“以我為主導”的聯盟,另一類是“外方主導,我方主要參與”的聯盟。
針對“以我為主導”的大學聯盟,熊思東建議,其一,加強頂層監管。教育主管部門出臺該類大學聯盟建設指導意見,明確聯盟組建的基本標準及要求,引導聯盟在理念、宗旨、目標、機制等方面加強內涵建設,建立健全大學聯盟備案制度;其二,規范聯盟運行。各個聯盟要主動順應世界經濟全球化的潮流,積極響應國家戰略部署,發揮聯盟在增強與沿線國家互信中的催化作用。通過講好中國故事、傳好中國聲音,努力提升國家的國際形象。
針對“外方主導,我方主要參與”的大學聯盟,熊思東建議,應當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以“能否發揮作用、能否產生影響”作為評價標準,引導國內高校深入參與到各聯盟的建設和發展中,克服為了“追求數量”而“盲目參加”聯盟的現象。國內高校應當結合自身辦學特色和學科學術資源優勢,突出重點和特色,堅定不移地走特色發展之路,在聯盟中積極發聲、有所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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