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1年起,按物理科目組合和歷史科目組合分列招生計劃
河北高考方案公布 實行“3+1+2”模式
中國教育新聞網-中國教育報石家莊4月23日訊(記者 周洪松)今天下午,河北省政府新聞辦召開新聞發布會,向社會公布《河北省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方案明確,2021年實行“新高考”,包括語文、數學、外語3門統一高考科目和學業水平考試的3門選考科目。考生可從物理、歷史中選擇1門,從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學中選擇2門,即“3+1+2”模式。
新方案中,考生總成績由統一高考科目成績和學業水平考試選考科目成績構成,滿分750分。其中,統一高考科目語文、數學、外語使用原始成績計入考生總成績,每門滿分150分。選考科目中,物理或歷史使用原始成績計入考生總成績,每門滿分100分;考生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學中自主選擇的2門科目按等級賦分后計入考生總成績,每門滿分100分。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學4門科目賦分滿分設定為100分,賦分起點設定為30分,將考生原始成績按比例劃分為A、B、C、D、E五個等級,再對考生原始成績按公式進行轉換,得到考生賦分成績。
《實施方案》提出,完善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制度。從2018年秋季入學的高一年級學生開始,學業水平考試分為合格性考試和選擇性考試。合格性考試科目包括國家普通高中課程方案設定的所有科目。選擇性考試科目包括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學等6門科目。學生根據高校相關專業對選考科目要求和自身興趣特長,從以上6門科目中選擇3門參加選擇性考試,成績計入考生總成績。其中,應在歷史或物理中選擇1門,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學中選擇2門。合格性考試每年組織2次,分別安排在5月和12月。選擇性考試每年組織1次,與6月份統一高考同期進行。
《實施方案》要求,規范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綜合素質評價反映學生全面發展情況和個性特長,注重考查學生社會責任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作為高校招生錄取的重要參考;評價內容包括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社會實踐等5個方面;學校應通過多種渠道對學生的活動記錄和事實材料進行公示,確保真實性。
《實施方案》提出,深化普通高校統一考試招生改革。保持統一高考的語文、數學、外語科目不變,分值不變,考試時間不變,不分文理;普通高校招生錄取依據統一高考的語文、數學、外語科目成績和學業水平考試3個選考科目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即“兩依據、一參考”錄取模式。自2020年起,合并本科一批和本科二批;自2021年起,按物理科目組合和歷史科目組合分列招生計劃、分別劃定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實行“專業(類)+學校”的志愿填報方式,增加高校和學生雙向選擇的機會。
河北將推進高等職業教育分類考試招生改革,將高職院校的招生與普通高校相對分開,主要內容有,一是突出職業教育人才培養規律,實行“文化素質+職業技能”的評價方式。二是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在每年春季進行,按照普通高中學生和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兩種不同考生類型,確定不同的考試內容。三是實行貫通培養考試招生,構建中等職業教育、高等職業教育、應用型本科相互銜接、融會貫通的現代職業教育“立交橋”。四是繼續保留考生通過參加統一高考進入高職(專科)院校學習的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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