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教育報-中國教育新聞網訊(記者 于珍)為進一步落實《高等學校基礎研究珠峰計劃》,規范前沿科學中心(以下簡稱中心)建設管理,日前,教育部研究制定了《前沿科學中心建設管理辦法》。
《辦法》明確,前沿科學中心是依托高校組建的實體機構,實行新的管理運行機制。按照物理空間實、研究隊伍實、目標任務實、投入保障實的要求獨立運行。以研究團隊為基本單元,聚焦重要前沿領域方向長期持續攻關。
《辦法》要求,中心按照“成熟一個,啟動一個”開展建設。在具備《前沿科學中心建設方案(試行)》中要求的申請條件基礎上,應達到:在領域方向上,應是國際前沿和新興交叉方向、具有變革性的方向,或是關鍵領域的戰略必爭點;中心在該領域的研究水平已經達到國內一流,居于國際第一方陣或有望進入世界領先行列,已取得國際國內同行認可并具有重要影響的標志性成果;在主要研究方向上擁有具有國際影響力的領軍人才和學術帶頭人,在相關領域有望取得新的重大突破等。
根據《辦法》,中心建設期5年,教育部組織對前沿科學中心進行定期評估,評估周期為五年,委托獨立第三方組織國內外專家開展。教育部根據評估結果,對評估合格的中心予以滾動支持;對評估不合格的中心限期整改,整改期內暫停經費支持,整改后仍不能達到要求的不再支持。
中心自立項建設起正式運行,實行管理委員會領導下的首席科學家負責制,并成立學術委員會。可設置中心行政主任協助首席科學家對中心進行管理,可根據需要內設研究和管理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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