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教育報-中國教育新聞網北京6月10日訊(記者 林煥新)日前,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著力解決群眾急難愁盼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今天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新聞發布會介紹有關情況,國家發展改革委副秘書長肖渭明表示:“今后10年是進一步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攻堅期、關鍵期。我們將緊扣‘均等化’3個字,從以下3個方面不斷健全基本公共服務體系。”
第一,在完善制度上發力。主要圍繞提供什么樣的服務、達到什么樣的要求、怎樣才算均等,來完善基本公共服務的制度框架。具體包括三項內容:一是要完善服務項目清單。統籌考慮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財政可承受能力,適時將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增量服務事項納入國家基本公共服務標準,讓服務項目清單更好地體現群眾日益增長的公共服務需求。二是健全基本質量標準。基本公共服務既要劃出保障生存發展的底線要求,也要在服務內容上明確最基本的質量標準。比如大家關心的義務教育,群眾不光要求“有學上”,更希望在師資、班額、經費保障、學校條件等方面達到基本標準。我們將會同有關部門,進一步細化制定服務質量基本標準,為推進均等化提供最基礎的參照。三是制定均衡評估辦法。我們將與有關部門一道研究制定評估辦法,分地區分領域做好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監測評估,推動各地對照基本質量標準,找準差距、查漏補缺,加快補齊均衡發展短板。
第二,在均衡資源上深化。《意見》進一步提出要以縣域為基本單元,全面推進公共服務的規劃布局、設施建設、資源配置、人才調配城鄉一體化,通過持續深化體制機制改革,以城鄉融合發展全方位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
第三,落實常住地主體責任。截至去年末,在城鎮居住的進城農民工超過1.3億人,在常住地享有子女教育、社會保險、住房保障,是這些農民工的最大期盼。國家基本公共服務現行標準規定的81項服務項目中,幼有所育10項、學有所教9項、勞有所得12項、病有所醫16項、老有所養4項、住有所居3項、弱有所扶14項等,這81項目前已經有62項實現了常住地提供。
“下一步,國家發展改革委將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會同有關部門在認真總結各地經驗的基礎上,全面推行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務制度,以人口集中流入地城市為重點,推動‘一城一策’制定實施辦法,讓符合條件的農業轉移人口享有同遷入地戶籍人口同等權利。”肖渭明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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