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與波蘭相隔萬里,但都擁有悠久歷史和燦爛文化,雙方始終保持著友好交往。高等教育合作是人文交流的重要組成部分,在促進兩國友好關系、培養國際化人才、推動科技創新等方面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近年來,中國與波蘭在高等教育領域持續深化合作,通過積極延伸合作領域、拓寬合作路徑等方式,促進兩國合作模式愈加多元、合作成果日益豐碩,至今,已形成多層次、寬領域、全方位的良好局面,推動著兩國戰略互信與人文交流實現新突破,為雙邊關系發展與文明互鑒貢獻了更大力量。
中波高等教育合作的歷史淵源與發展現狀
波蘭高等教育體系以其深厚的歷史積淀和現代化的教育理念聞名于世,為拓展中波教育合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礎。其高等教育發展伊始可追溯至1364年建立的雅蓋隆大學,該校不僅是波蘭首所大學,更是歐洲最古老的高等教育機構之一。進入21世紀后,波蘭高等教育系統通過全面融入博洛尼亞進程,構建起與歐洲教育空間深度銜接的三級學位體系:學士階段通常為3-4年(醫學類5-6年),碩士階段1.5-2年,博士階段3-4年。全國400余所高等教育機構中,華沙大學、克拉科夫工業大學等18所院校入圍QS世界大學排名,其中華沙大學在“雇主聲譽”指標上位列全球前1%。值得關注的是,波蘭高校近年來還大力推行英語授課項目,目前已有2000多個英語授課學位課程,覆蓋工程學、信息技術、工商管理等重點領域,國際學生占比從2010年的1.8%攀升至2023年的7.3%,形成顯著增長趨勢。
回顧中波教育交流歷史,雙方教育合作的根系早已深植于古絲綢之路的文化土壤中。1949年10月5日,波蘭成為首批承認新中國的國家,次年即開啟首批留學生交換項目。進入新世紀后,雙方教育合作進入快車道:2004年建立中波大學校長聯席會議機制,2016年簽署《中波高等教育文憑和學位互認協議》,2017年,“一帶一路”中波大學聯盟在北京工業大學成立。截至2023年,兩國已建立35對友好高校關系,開展86個聯合培養項目,其中華沙理工大學與北京交通大學合作的“高速鐵路技術”雙學位項目,已成為中歐工程教育合作的典范。
此外,波蘭高等教育的獨特優勢也為中國學生提供了優質的留學選擇。其年度學費維持在1500-4000歐元區間,生活成本僅為西歐國家的60%,性價比優勢顯著。更關鍵的是,依托博洛尼亞體系認證,波蘭學歷在歐盟國家實現無障礙流通,這種“一站雙證”的特性(即同時獲得波蘭學歷和歐盟認證)使其成為進入歐洲就業市場的重要跳板。為吸引國際生源,波蘭政府設立“Banach獎學金計劃”,每年為STEM領域研究生提供全額資助,中國學生申請成功率連續3年保持在35%以上。與此同時,中國政府的“CSC優秀本科生項目”也將華沙大學、羅茲大學等7所波蘭高校納入資助范圍,形成雙向流動機制。這種互利模式成效顯著:2023年在波中國留學生達5200人,較2015年增長380%;同期在華波蘭留學生突破3000人,漢語言文化項目需求激增,充分展現了兩國教育合作的特點。
中波高等教育合作的主要模式
中波高等教育合作形成了多維度協同發展的戰略格局,在人文互通與創新生態建設領域成效顯著。同時,在辦學體系融合方面,兩國高校圍繞戰略性新興領域搭建聯合培養機制,通過課程共建、學分互認及雙學位體系培育國際化專業人才集群,構建了跨區域特色學科協作網絡。
第一,學生交流筑牢教育合作根基。
中波自建交以來持續深化教育合作。1950年中國向波蘭派遣首批留學生,開啟兩國教育交流,60年代中斷后于1984年恢復。2000年兩國簽署《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和波蘭共和國國民教育部2000-2002年教育合作協議》,確立定期交流機制,迄今已形成多層次合作體系。目前中波高校共建有3個合作辦學機構和15個合作項目,涵蓋工學、經濟學、管理學等學科。例如,四川大學與羅茲大學2024年啟動的交換生項目采用歐洲學分轉換系統(ECTS),實現跨學院選課與雙學位授予,推動學科交叉創新。語言教育方面,華沙大學等開設中文專業,中國近20所高校設立波蘭語課程,輔以波蘭駐華使館舉辦的翻譯競賽等實踐活動,強化語言應用能力。
第二,合作辦學拓寬人才培養模式。
在合作辦學方面,主要有兩種模式:一是國內高校與波方大學合作,在波蘭開展教學科研工作,主要表現為設立分校、機構等。二是在境內與國際院校共同培養學生,主要培養方式有在境內讀一部分課程轉而去境外讀剩余課程或在境內讀完所有課程。
例如,燕山大學與西里西亞技術大學合作成立“燕山大學西里西亞智能科學與工程學院”,同時在波蘭建立了燕山大學歐洲學院,學院雙向招收歐洲學生和中國籍學生,探索“走出去+引進來”雙向發力的人才培養模式,在提升燕山大學國際化辦學水平的同時,更拓展了中波教育合作的廣度與深度。該模式突破傳統單向輸出,實現“雙向招生”,中國學生可通過“2+2”模式赴波蘭學習,歐洲學生也可在波蘭校區接受中國課程體系培養,最終獲得雙方學位證書。通過雙向招生,學生不僅可以學習專業知識,還能感受中波兩國的教學風格,培養跨文化溝通能力。
第三,科研合作增強教育協同價值。
中國與波蘭在高等教育領域的科研合作歷經多年發展,形成了以政策引領、平臺共建、項目驅動為核心的協同創新體系,為兩國科技創新和產業升級注入了新動能。
中國與波蘭主要在工科與醫學方面開展了大量的科研合作項目。其中,天津城建大學與波蘭比亞威斯托克工業大學、克拉科夫工業大學在教育科研方面的合作不斷加強。2021年6月22日,三校通過視頻會議正式簽署國際工程學院合作協議并舉行聯合管理委員會和學術委員會第一次會議,標志著中波首個中外合作辦學機構的實質性推進。會議中,三校在建筑學、土木工程、環境工程等學科領域達成共識,計劃共建聯合實驗室與科研平臺,推動中歐工程教育體系的交叉融合。
在醫學領域中,中國與波蘭也進行了一系列科研合作項目。2017年3月,溫州醫科大學與波蘭盧布林醫科大學簽訂“華佗項目”合作協議,旨在攜手培養具備醫學專業知識及熟練臨床醫學技能的國際醫學人才。這是中波兩國在臨床醫學領域的首個合作項目,也將為今后兩國在醫學教育領域的合作開辟新天地。
中波高等教育合作的問題審思
中波高等教育合作作為“中國-中東歐國家合作”(“17+1合作”)機制的重要組成部分,正面臨跨文化溝通、制度對接與知識產權協調的三維挑戰,急需構建系統性解決方案以實現可持續發展。
首先,中波跨文化溝通能力有待提升。
中國與波蘭在高等教育合作中的語言文化挑戰體現在多個平行維度。語言層面,波蘭語作為非通用語言在中國教育資源稀缺,全國僅有8所高校開設波蘭語專業,導致聯合培養項目中語言支持體系薄弱。例如,某中波“2+2”雙學位項目要求學生在第三年赴波學習,但中方合作院校僅提供每周4課時的波蘭語培訓,難以應對波蘭高校專業課中諸如“przedsi?biorczo??”(創業精神)等專業術語的理解障礙,2023年該項目學生因語言問題退學率達17%。同時,波蘭學術場景中雖有37%的英語普及率,但學科文獻、實驗手冊等仍以波蘭語為主,中國學生經常需要使用專業的翻譯服務,增加學習成本。
學術層面,波蘭課堂強調蘇格拉底式辯論,教師期望學生每課時提出3-5個批判性質疑,而中國學生更適應知識傳授型教學模式。這種差異導致某聯合商科項目中,中國學生小組在案例分析環節的平均發言時長(2.1分鐘)僅為波蘭同組學生的三分之一,被波方教師誤判為“缺乏學術主動性”。
文化層面,主要表現在雙方文化符號的認知差異。波蘭學者在學術討論中使用手勢的頻率是東亞文化圈的2.3倍,且肢體動作幅度平均大40%,這種表達方式常被中國師生理解為“過度強勢”。反之,中方成員在會議中保持眼神接觸時間較波方短22%的習慣,被誤讀為“缺乏參與度”。
其次,中波學分互認機制有待進一步完善。
中國與波蘭在高等教育合作中面臨的制度連接問題,根源在于課程體系、評估標準與管理機制的多維差異,以及質量保障框架對接的制度性壁壘。從學分計算標準來看,波蘭作為歐洲高等教育區(EHEA)成員,嚴格遵循歐洲學分轉換系統,其學分體系以學生學習成果與工作量為基準,強調自主學習能力與過程性評估;而中國高校普遍采用以課程學時為核心的學分制度,側重課堂授課時長與考核結果,這種差異導致聯合培養項目中課程匹配度不足。
同時,學分互認機制的不完善加劇了合作辦學的實施難度。中波高校間雖簽署了合作協議,但缺乏統一的學分互認轉換規則,往往依賴個案協商。此外,兩國學分銀行制度存在斷層:中國正在推進的國家學分銀行試點主要面向職業教育領域,而波蘭依托歐盟的“數字教育證書”系統覆蓋高等教育,兩套系統在學分存儲、轉換規則及認證范圍等方面尚未實現數據互通,使得跨境學習成果積累與轉換面臨技術壁壘。
最后,中波知識產權法律及政策協調有待進一步優化。
中波兩國在知識產權法律與政策協調層面存在顯著差異。波蘭作為歐盟成員國須遵循《歐洲專利公約》等區域性規范,而中國則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等本土化法律為框架,這種制度性差異直接導致聯合研發項目的專利申報流程復雜化。例如,波蘭高校技術轉讓須經過歐盟嚴格審查,而中國高校依賴國內政策支持,雙方程序沖突將使某些專利布局延遲十數個月。
這種制度差異與激勵斷層的影響還延伸至技術轉移與商業化實踐領域。中波合作聚焦的能源、機械等領域雖技術儲備豐富,但波蘭企業技術吸收能力薄弱,同時,中國高校和科研機構雖完成了134.9萬件專利盤點篩選,但技術匹配效率仍受制于市場需求錯位。進一步的問題在于學術合作中,聯合研究成果權屬分配存在協議模糊。波蘭遵循歐盟慣例將成果歸屬研究者個人,而中國實行“職務發明”原則要求知識產權歸單位所有,這種根本性分歧若未在合作初期明確約定,極易在商業化階段觸發利益沖突。
針對上述多維挑戰,須制定系統化解決方案。基于跨文化適應理論與制度協同機制,本文提出以下針對性建議:
第一,長效性發展:構建文化支持系統。
中波高等教育合作中的文化差異挑戰須通過系統性解決方案實現突破。首先,構建適配的語言支持體系。針對波蘭語教學資源短缺問題,可在合作項目中嵌入階梯式語言課程,前兩年每周設置不少于8課時的專業波蘭語培訓,重點攻克500個高頻學術術語,并同步開發三語對照學科術語庫。其次,創新教學模式,采用“講授-辯論”漸進融合機制:前30%課時進行知識體系傳授,后70%引入案例研討,設置每課時3次互動提問的量化指標,并利用錄播回放技術分析參與度差異,可顯著提高學生對波蘭語的認知程度。
最后,兩國可以在制度層面上建立長效機制保障合作可持續性。例如,推動成立中波高等教育質量認證中心,主要任務包括將語言支持、文化適應模塊納入辦學強制標準,對因文化沖突導致的額外成本提供應急補償等,以此減少中波文化交流中產生的隔閡。
第二,細致性發展:勾勒學分認知藍圖。
中國與波蘭高等教育學分政策的差異須通過系統性措施彌合。首先應推動建立統一的學分互認框架,將中國以課時量(如1學分=16學時)與波蘭歐洲學分轉換系統按學習量(1學分=25-30小時)的差異進行量化對接,如開發“中歐學分對照表”,以完善學分雙向互認模式。
針對教師認知差異,可通過聯合師資培訓強化標準執行,明確“學習成果導向”與“課程完成度”的評估細則,并構建數字化管理平臺整合課程檔案,使人工審核誤差率大幅降低。同時設立中波學分互認聯合監管機制,對合作項目進行動態追蹤。通過對接歐盟“數字教育證書”系統,推動“一帶一路”框架下更多高校實現雙學位互授。這些措施通過制度銜接與文化適配的協同,為教育合作提供可復制的實踐路徑。
第三,創新性發展:搭建制度聯合框架。
中國與波蘭高等教育合作中的知識產權及法律政策挑戰需要通過制度協同與機制創新實現突破。針對兩國法律體系差異,首要改良方法是建立聯合知識產權管理框架,可借鑒歐洲“單一專利法院”模式,由中波高校聯合簽署《跨境研發知識產權協議》,明確專利申請、權屬分配及收益分成規則。在此基礎上,還需要構建專業化的技術轉移服務體系。例如,設立中波跨境知識產權服務中心,將中波高等教育合作中產生的專利及知識產權相關問題進行妥善處理。同時,實施“專利共享池”制度,允許合作方以非獨占許可方式使用池內技術,也可以減少知識產權帶來的一系列問題。
此外,通過法律政策上的改變,以強化法律適應能力與爭議解決機制建設,可以在另一方面緩解技術聯合困境。通過推動政策協同,將知識產權互認納入“17+1合作”機制,鼓勵更多高校加入《專利合作條約》(PCT)體系,依托制度銜接與專業服務雙輪驅動,可以有效提高中波聯合專利申請數量。
中波高等教育合作深化發展的路徑選擇
強化新興技術合作。中波高等教育合作可以樹立建設政府、高校、智庫協同推進的機制化模式的目標,強化市場與人才培養間的互聯互通。例如,中國近年新增專業以人工智能、大數據為主,這可以成為中國與波蘭高等教育合作的方向;波蘭的工程教育體系在機械、能源等領域具有優勢,雙方可以通過聯合實驗室和課程共建實現互補。同時,人工智能的興起對傳統專業造成了沖擊,這使兩國須調整人才培養路徑,如中國可以將人工智能列為必修課,以此加強中國高等教育在這方面的理論基礎,而波蘭高校則通過“伊拉斯謨+”計劃加強技術類學生的國際實踐能力。
強化綠色教育意識。全球的綠色教育趨勢將推動中波在環保技術、生態工程等領域的合作深化。兩國可以從合作辦學項目中出發,通過推動各大高等教育學校開展環境生態工程專業,倡導“綠色教育”課程體系來培養學生的可持續發展素養。波蘭作為中東歐綠色技術研發中心,通過與中國高校在新能源、低碳城市等課題上開展更多的聯合研究項目,可以呼應全球對高回報、高社會價值課程的關注。
強化人才交流服務。波蘭目前僅有4所頂尖大學開設中文專業,因此,中國可以聯合更多波蘭高校設立中文課程,并通過孔子學院促進波蘭對中國的傳統文化理解;波蘭可以將藝術作為載體,通過開展多屆中波大學聯盟藝術節及藝術設計大賽,深化兩國教育合作內涵。同時,中國與波蘭可以擴大留學生互派規模,通過增加每年互換的獎學金項目名額,輔以“一帶一路”獎學金吸引更多學生前往對方國家學習或研修。
中波高等教育合作的戰略藍圖,以技術共研、綠色創新、人才共育為支柱,構建了多層次、寬領域的協同發展體系。在數字化轉型與碳中和目標的雙重驅動下,兩國可以在跨文化溝通、學分轉換、知識產權合作上持續深入,并通過“人工智能+工程教育”的學科融合、綠色技術聯合攻關及人才流動機制建立等方式實現教育合作全面革新,不僅有望突破技術轉化與研發投入的現有瓶頸,更將重塑高等教育服務區域發展的功能定位。(作者王苑系上海政法學院經濟管理學院辦公室副主任、國際商務專業碩導,王慶屹系上海政法學院經濟管理學院電子商務專業本科生,裴慧系南京師范大學金陵女子學院社會保障專業研究生。本文系2024年上海高校青年教師培養資助計劃項目“人工智能技術在課程思政教學中的探索與實踐”、2025年度上海政法學院研究生課程思政建設項目“‘一帶一路’框架下課程思政賦能留學生全球勝任力培養研究”、2025年上海政法學院研究生來華留學生教育教學課題“人工智能賦能來華留學生專業建設路徑研究”階段性成果)
來源:《神州學人》(2025年第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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