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通訊員 黎鑒遠 記者 劉盾)近日,廣東省招生委員會、省教育廳、省公安廳聯合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高考移民”綜合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進一步加大“高考移民”綜合治理力度,在學籍、戶籍、報名等管理工作中嚴防死守。
廣東強調,對申請高中階段學籍轉入廣東省的學生,各高中要嚴格核實是否符合轉學相關規定,嚴格執行高一年級上學期及高三年級學生不得轉學的規定,落實一生一籍、籍隨人走、人籍一致要求,有關實際就讀證明須由學校主要負責人簽字。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重點發現和糾正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學籍造假現象,堅決杜絕在冊不在校、在校不在冊等違規情況。
在戶籍管理方面,廣東要求,各級公安機關要嚴把高中年齡段外省戶籍人員遷移入戶關。其中,對于不符合戶口遷移條件,以及申辦材料與實際情況不一致的,一律不得辦理入戶;已經落戶的,查實以在粵參加普通高考為目的、弄虛作假遷入廣東省的,一律予以清退。對高中階段戶籍、學籍由外省轉入廣東省的考生,重點加強資格審核,逐一核實考生戶籍遷入廣東省時間等情況。
《中國教育報》2019年10月25日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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