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李配亮)近日,云南省教育廳印發通知,明確進一步做好義務教育教師交流輪崗工作有關事項,提出教師交流輪崗的重點是推動骨干教師和優秀校長到薄弱學校、鄉村學校任職任教,并發揮示范帶動作用。
云南提出,各地要全面落實義務教育教師“以縣為主”管理體制,進一步完善義務教育教師交流輪崗辦法,強化保障措施和激勵約束機制,建立教育部門統一管理、學校按崗聘人、教師有序流動的用人機制和能上能下、能進能出、富有活力的人員動態管理機制;進一步優化教師隊伍結構,提升教師隊伍整體素質,增強教師隊伍內在活力,力爭在2025年實現縣域內教師交流輪崗制度化、常態化、規范化。要加大教師城區—鄉鎮、優質—薄弱(含新建)學校間“雙向交流”力度,對整體課時量不足的學校、超編比例較大的學校,要進一步提升教師交流輪崗的數量和比例,逐步實現課時量和中小學教職工編制雙達標。
云南提出,凡男55周歲、女50周歲以下,除暫不交流輪崗、需延遲進行交流輪崗的人員外,在同一所學校連續任教滿兩個教學循環或連續工作滿8年的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在職在編的專任教師、在同一所學校連續任滿兩屆的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在職在編校長和副校長,原則上應納入交流輪崗范圍。從2024年秋季學期開始,各縣域每年義務教育學校教師交流輪崗比例不低于義務教育學校符合交流輪崗條件教師總數的10%,其中骨干教師比例不低于參與交流輪崗教師數量的20%。
《中國教育報》2024年08月10日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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