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蘇峰)從今年9月1日起,《山西省學校安全條例》正式開始實施。據介紹,《條例》的出臺,旨在進一步推動學校安全工作法治化,構建有法可依、科學規范的工作和管理體系,更好維護學校安全與社會和諧穩定。
《條例》共7章10條,從法規層面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學校安全風險防控協調機制,明確學校主管部門及相關職能部門的具體責任;規定學校應當建立安全管理和工作責任制度,明確負責安全管理的機構和管理人員;規定學校要制定完善設施設備、集體活動、消防、食品、交通等方面的安全措施,明確防范欺凌和暴力、性侵害和性騷擾等安全管理要求;規定教育行政部門將安全教育納入繼續教育的必修內容,開展安全教育任職培訓,學校要定期組織教職工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訓,明確學校對學生開展安全教育的具體內容和方式。
“下一步,全省將聚焦全省學校安全工作使命任務,深入推進《條例》全面有效實施,以法治力量進一步促進校園安全穩定各項工作,切實維護全省學校教育教學良好秩序。”山西省教育廳廳長馬駿表示。
《中國教育報》2025年09月18日 第0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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