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教育部辦公廳印發《關于開展基礎教育規范管理提升年行動的通知》,并在附件《基礎教育規范管理負面清單(2025版)》中明確提出,嚴禁學校背離立德樹人要求,在學校管理中制定有違常理認知、違背公序良俗、沒有相關依據的校規校紀條款。可見,合常理、有依據、守公序的校規校紀既是依法治校的基本要求,也是實現學校高質量辦學的關鍵保障,更是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的必然要求。當前,校規校紀總體規范合理,但部分學校仍存在違背教育客觀規律、損害學生尊嚴、沒有相關依據的校規校紀條款,或出現懲戒失當、忽視個體差異等問題,這容易成為引發學校矛盾和社會輿情的導火索,必須予以重視。
1
制定校規校紀要符合常理認知
“不言而教,不令而行。”真正的教育智慧,不在于強制規訓,而在于合乎常理、順乎人性的引導。從教育哲學觀之,合乎常理的校規校紀一方面要遵循青少年認知發展規律,在行為邊界設定中預留適度的彈性空間;另一方面要尊重教育場域中各主體的情感需求,在制度剛性中注入教育溫度,避免因管理失當造成情感沖突。
校規校紀的本質是承擔育人使命的制度載體,其核心價值在于以理性規范引導成長自覺,以柔性管理注入人文關懷。然而,當前部分中小學校的校規校紀存在一些違背常理的現象。比如,在宿舍管理上,個別學校校規里有諸如“熄燈后禁止上廁所”“禁止在宿舍吃東西”等規定,將生活空間變為紀律訓練場,過度支配學生生理需求。在教學管理中,部分學校的形式主義問題突出。一些學校為規避風險,課間禁止低年級學生出教室、禁止學生跨班跨寢交流。這些規定忽視學生天性和正常社交需求,不利于學生的社會化成長。
制定校規校紀應從育人本位出發,突破傳統的“秩序至上”邏輯,堅持價值理性與工具理性的有機統一,使校規校紀既體現人文關懷,又符合客觀規律。第一,堅持從行為規訓到內心自覺的育人原則。校規校紀的導向性在于培養學生的自律意識而非強制服從,制度設計應尊重學生的身心發展階段性規律,促進個體實現從規則認知到習慣養成、從責任意識到自主管理的階梯式上升。第二,堅持普適性與差異性相結合的原則。制定校規校紀既要結合國家社會發展要求,也要融入學校教育目標和育人理念,更要基于本校實際和學生情況,使規章制度充分體現校本特色。在強調統一規范的同時,充分尊重學生個性發展,探索建立師生共治機制,通過校務委員會、學生代表大會等渠道,讓制度生成過程成為師生參與學校管理的實踐課堂。第三,堅持嚴謹性與人文性相統一的原則。校規校紀的表述應簡明易懂,便于學生理解和遵守。同時,秉持“剛柔并濟,以教代罰”的管理理念,預留一定的彈性空間,允許在特殊情況下靈活處理,避免僵化執行。
2
制定校規校紀應有理有據
不以規矩,不能成方圓。校規校紀作為教育法治化的具體呈現,既承載著法律法規賦予的治校權責,又凝結著現代教育管理的智慧結晶。當前部分中小學在校規校紀制定與執行中呈現的越位、錯位、缺位等問題,折射出教育管理權與學生基本權利之間的張力。比如,在學生日常行為規范上,部分學校將管理觸角延伸至學生私人領域,形成對個人習慣的過度干預,強制統一穿校服、禁止女生留長發、禁止佩戴飾品,甚至食堂站立用餐等規定,將學生的日常行為規范推向極端。在班級管理上,簡單、表面化的懲戒手段時有發生。部分教師將經濟處罰作為管理工具,對上課睡覺者處以罰款,或采用俯臥撐、跑步等體罰措施,更有甚者定期突擊搜查學生課桌,將個人物品公開處置。從處理程序看,部分學校存在重處罰輕教育現象。某些學校處理違紀事件時簡化流程、剝奪申訴權,忽視事后教育。此類做法不僅缺乏法律依據,更侵犯學生合法權利。
制定校規校紀的“向度”須指向教育必要性與公共性范疇,“限度”則須以不侵害學生基本權利為前提,以此推動校規校紀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據可查。首先,以法律體系為準繩,筑牢校規校紀合法性基礎。校規校紀的權力邊界必須嚴格遵照國家法律體系。以憲法為根本遵循,貫徹民法典、行政處罰法、義務教育法、教師法等相關法律賦予學校的教育管理職責,將未成年人保護法中“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則及禁止體罰等要求作為不可逾越的紅線,確保校規校紀在法治軌道內運行。其次,以政策導向為指引,強化校規校紀育人功能。系統整合政策要求,參照《教育強國建設規劃綱要(2024—2035年)》確立發展目標,貫徹《未成年人學校保護規定》構建防治欺凌長效機制,落實中小學“五項管理”要求,優化學生發展生態,并完善評估體系;并且,依據《中小學教育懲戒規則(試行)》,探索建立情形分級、程序規范和方式適配的懲戒體系,將原則性規定細化為可操作的學校規范。最后,以程序正義為基礎,保障學生合法權益。成立由校方、師生、家長代表共同參與的民主評議小組,建立“規范制定—行為記錄—違規懲戒—聽證申訴—救濟保護”的完整程序,重點建立違規行為證據固定制度、申訴處理時效制度和學生困難救濟制度。通過全過程留痕管理和可追溯機制,實現管理權威與學生權利的動態平衡。
3
制定校規校紀須遵守公序良俗
公序良俗包含公序與良俗,公序是維系國家存續、社會運轉的秩序基石,涵蓋公共秩序與安全、社會協作等基本準則;良俗是滋養文明傳承、人際和諧的精神紐帶,包含尊老愛幼、誠實守信等道德共識。兩者共同構筑起社會文明的價值導向,也為教育場域的校規校紀提供重要遵循。公序良俗作為學校教育生態的道德基石,既為師生行為劃定倫理邊界,又通過制度化的價值引導維系校園秩序的良性運轉。然而,當前部分學校的校規校紀仍存在違背公序良俗的現象。比如,在信任機制上,某些學校鼓勵學生檢舉揭發是否攜帶電子產品等,將管理責任轉嫁給學生,這容易滋生告密文化,破壞朋輩互信,誘發道德危機。在師生關系上,一些學校把學生違紀行為、學業成績與教師績效評定強制捆綁,以績效捆綁倒置師生權責,使師生關系如履薄冰。在懲戒邊界上,部分教師仍存在情緒化懲戒問題,如因學業成績、教師個人好惡或指派學生實施懲戒措施等。這些有悖于公序良俗的校規校紀不僅逾越了師生正常工作學習的邊界,更消解了教育應有的溫度與尊嚴。
制定校規校紀須根植于社會公序良俗的沃土,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精神內核,實現規范約束與道德教化的辯證統一。第一,以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為根脈,營造信任友愛的育人環境。中華優秀傳統文化中的“禮”蘊含秩序、和合的雙重智慧,既強調社會秩序的規范功能,又注重道德教化的引導作用。校規校紀應承續“禮之用,和為貴”的倫理精神,將仁義禮智信等傳統美德轉化為現代校規校紀語言,營造信任、友愛、互助的校園文化氛圍,使學生在潛移默化中形成道德認同和行為自覺。第二,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引領,構建良性循環的教育生態。校規校紀總則應明確體現學校育人目標、校訓精神等核心價值,并將其與社會公序良俗相連接,形成良性互動的教育生態。在內容設計上,應突破“禁限為主”的傳統模式,建立正面引導的行為激勵機制。對樂于助人、誠實守信、集體貢獻等良好品行設立表彰制度,從而使校規校紀不僅具有懲戒功能,更具有塑造品格、傳播正能量的積極作用。第三,踐行以生為本的教育理念,構建尊重差異、包容個性的教育管理體系。可探索三級教育引導模式,初次或輕微違紀以班主任訓勉教育為主,強化校規校紀認知與引導;再次或中等違紀由德育處實施結構化的責任認知訓誡,推動學生反思與行為矯正;屢次或嚴重違紀則啟動家校共育方案及專業機構介入,整合家校資源、專業資源共同制定并實施矯正計劃,注意始終堅持以教育引導為主、懲戒為輔。此外,校規校紀執行須尊重學生人格尊嚴,如設立心靈驛站提供情緒疏導服務,對特殊需求學生制定個性化成長支持計劃,在規范約束中彰顯育人溫度。
(作者系南京師范大學教育科學學院博士研究生。本文系2023年度國家社會科學基金教育學一般項目“新時代中小學校黨組織領導的校長負責制實施研究”[項目編號:BFA230089]階段性成果)
《中國教育報》2025年10月31日 第06版
工信部備案號:京ICP備05071141號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 10120170024
中國教育報刊社主辦 中國教育新聞網版權所有,未經書面授權禁止下載使用
Copyright@2000-2022 www.junhanjc.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