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教育報-中國教育新聞網訊(記者 李配亮)近日,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云南省財政廳聯合印發《云南省“銀齡技師”行動計劃(試行)》,提出計劃用3年時間支持云南省區域內各類企事業單位、各技工院校引進留用銀齡技師1000人左右。
《計劃》明確引進留用銀齡技師須具備的資格條件、引進留用方式、引進留用流程等內容。要求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根據每年公開征集的銀齡技師相關信息,建立銀齡技師資源庫。用人單位應積極爭取結對幫扶單位支持“協作引才”,加強與行業主管部門溝通,掌握一批銀齡技師資源。
《計劃》提出,經確定引進留用的銀齡技師,在云南省服務1年及以上或完成核定工作量的,由省級財政安排資金,對具有高級技師及以上職業資格(職業技能等級)或國家級、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代表性傳承人(手工技藝)的按照每人每年5萬元的標準;對具有技師職業資格(職業技能等級)或州(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代表性傳承人(手工技藝)的按照每人每年4萬元的標準,給予用人單位補助,主要用于銀齡技師工作崗位補貼、生活補貼、租房補貼、交通補貼、購買人身意外保險等。
《計劃》強調,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發揮統籌協調作用,積極對接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并會同用人單位做好銀齡技師行動計劃組織實施和效果評價。云南省區域內各類企事業單位、各技工院校是銀齡技師引進留用的主體,要研究提出具體需求計劃,制定具體工作方案,擬定和簽訂服務協議,落實相關待遇保障措施,做好日常服務管理工作。各地要不斷強化政策、資金保障力度,加大對銀齡技師行動計劃的支持。對示范帶動作用較好的地區給予傾斜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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