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建成教育強國是近代以來中華民族夢寐以求的美好愿望,是實現以中國式現代化全面推進強國建設、民族復興偉業的先導任務、堅實基礎、戰略支撐。”[1]考試招生制度改革作為教育強國建設的重要支點,是驅動我國教育體系適配現代化強國建設的關鍵所在。2014年9月印發的《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簡稱《實施意見》)[2] 開啟了新一輪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簡稱“新高考改革”)。10年來,新高考總體形成了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的考試招生模式,基本建立了中國特色現代教育考試招生制度。[3] 新高考改革不僅強化了高考引導學生素質全面發展的正向指揮棒功能,而且為支持學生個性化發展和拔尖創新人才選拔培養提供了保障,從學校育人、人才選拔等方面為教育強國建設奠定了堅實基礎。站在新的起點上,深刻認識教育強國建設背景下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現實意義、目標定位與重點舉措,對于助力教育強國建設具有重要意義。
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有何現實意義?
改革考試招生制度對教育強國建設具有雙重現實意義。一方面,考試招生制度是我國教育評價制度的核心所在,而深化新時代教育評價改革是教育強國建設的內在要求;另一方面,建成中國特色現代教育考試招生制度體系是提升育人質量、優化人才選拔及保障教育公平的重要基石,這是教育強國建設的重要目標。
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是建設教育強國的必然要求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教育評價事關教育發展方向,事關教育強國成敗。要緊扣建設教育強國目標,深化新時代教育評價改革。”[4] 2020年10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深化新時代教育評價改革總體方案》(簡稱《總體方案》),將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作為改革學生評價、促進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重要切入點。[5] 2021年3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出臺,又重點強調了“深化新時代教育評價改革,建立健全教育評價制度和機制”和“深化考試招生綜合改革”[6] 的重要意義。可見,教育評價改革是教育強國建設的重要任務,深化考試招生綜合改革又是教育評價改革的重要內容。
作為我國教育評價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服務教育強國建設的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既要貫徹《總體方案》提出的“改進結果評價,強化過程評價,探索增值評價,健全綜合評價”[7] 的要求,又要堅持考試招生綜合改革的“系統性”原則,在完善高考評價體系的同時從學生素質全面發展、科學選拔各類人才和維護社會公平等方面深化推進。總之,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是建設教育強國的必由之路,需要從前瞻性、全局性和戰略性等層面完善制度體系。
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是建成教育強國的重要保障
科學、高效、公平的考試招生制度體系是教育強國和教育現代化的重要特征,也是教育強國建設的應有之義。改革考試招生制度以推動其向著更加科學、更有效率、更加公平的方向發展,有利于從三個方面為教育強國建設提供保障。一是發揮引導學生素質全面發展的正向指揮棒功能,從整體上提升我國教育體系的育人質量。當前,新高考改革實行“文理不分”和“兩依據一參考”的綜合評價招生模式,不僅有利于促進基礎教育階段學生文化素養的全面發展,而且對學生德體美勞的全面發展也具有重要導向作用。二是促進各類人才充分涌現,為教育強國建設提供堅實的人才支撐。當前高考評價標準正從“唯分數”轉向德智體美勞全面評價,有利于綜合素質全面發展的人才脫穎而出;人才選拔機制聚焦國家戰略需求,為拔尖創新人才成長開辟專門通道;職教高考同步創新,為技術技能人才搭建了成長通道。三是維護教育公平公正,滿足人民群眾更高質量、更加公平的教育需求。當前我國高校考試招生通過向中西部地區、人口大省及農村學生等群體適度傾斜招生計劃,有效拓寬高等教育機會公平的覆蓋范圍,在合理配置高等教育資源的同時,為更多學生提供了接受優質本科教育的機會;[8] 同時,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正促進高考治理體系的構建和治理能力的提升,以切實維護考試招生工作的程序公正與結果公信力,為高質量的高等教育資源惠及全民奠定了基礎。
可見,考試招生制度改革不僅是教育強國建設的必然要求,也是建成教育強國的重要保障。在過去10年間,盡管新高考改革取得了顯著成效,但仍在等級計分的使用、參考綜合素質評價錄取、大學自主招生能力建設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問題短板。[9] 這表明,我國的考試招生在制度和實踐層面均與教育強國標準存在一定距離,考試招生制度改革亟須在建設教育強國的視域下明確目標,以探索助力教育強國建設的推進策略。
要構建什么樣的現代考試招生制度體系?
教育強國的基本內涵是:國家具備強大的教育能力,其教育體系高質量、可持續,教育創新能力突出,教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高,人才培養與教育服務能力卓越。[10] 助力教育強國建設,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應致力于構建與教育強國內涵相適應的現代考試招生制度體系。
構建引導學生綜合素質全面發展的高考評價體系
當前,數字化轉型與創新驅動發展正在系統重塑我國育人體系。傳統的育人體系已難以滿足教育強國建設的現實需要,構建引導學生素質全面發展的高質量育人體系成為新時代教育的重要訴求。高考評價體系作為特殊的教育評價標準和溝通連接基礎教育人才培養目標與高等教育人才選拔標準的橋梁,對高質量育人體系的構建具有重要的牽引作用。
有研究指出,我國新高考已形成的以“一核四層四翼”為內涵的評價體系,為我國育人體系建設提供了方向更加正確、方式更加恰當的評價指揮棒。[11] 未來,高考評價體系應通過改革落實到高考命題、綜合評價、多元錄取等高校考試招生的各環節,進而使高校考試招生成為我國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教育體系中不可或缺的一環。尤其需要重視的是,學科交叉不僅是科技創新的突破口,更是拔尖人才成長的沃土。[12] 唯有如此,考試招生制度才能充分發揮自身的教育評價功能,促進我國基礎教育和高等教育人才培養能力的系統性提升,為教育強國建設提供高質量育人體系的支撐。
構建支持各類拔尖人才 充分涌流的高考選拔體系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我們要建成的教育強國,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教育強國,應當具有強大的思政引領力、人才競爭力、科技支撐力、民生保障力、社會協同力、國際影響力”。[13] 其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教育強國要具有強大的人才競爭力,尤為要求我國的教育體系要能持續穩定地為社會輸送高質量的各類人才。作為國家人才選拔的核心機制,考試招生制度是實現人才資源優化配置與高效開發的關鍵。因此,適配教育強國建設的考試招生制度,必須具備支持各類人才資源充分涌流的現代化高考選拔體系。
就特征而言,現代高考選拔體系應兼具公平性、精準性和戰略性。公平性是指高考通過政策設計與技術更新,在招生名額分配、錄取渠道設計、考試招生監管等環節能維護好人民群眾利益,實現高等教育資源分配的實質公平。精準性是指各類高校充分發揮人才選拔的自主性,通過過適當的方法,選擇適當的學生,把他們放在適當的科系,使之得到適性發展,[14] 實現高校人才選拔與培養的緊密銜接。戰略性是指高校招生要面向國家重大戰略需求,為選拔和培養國家戰略人才和急需緊缺人才開辟專門通道。簡言之,現代高考選拔體系,要求既能保障學生平等的成長成才機會,又能支持具有學科、技能特長和專業發展潛力的學生通過高考得到充分發展,還能為高校匯聚一流人才提供生源支撐。
構建依法治理、多元共治且智能高效的高考治理體系
構建現代高考治理體系,既是提升國家教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高考制度適應教育強國建設和國家現代化發展的根本需要。從內涵結構來看,現代高考治理體系主要包含三個方面,即依法治考的高考治理觀念、多元共治的高考治理結構和智能化高考治理方式。
首先,現代高考治理體系要以依法治考作為根本觀念。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應與考試招生法治化建設聯動,在改革過程中推進必要的高考立法或教育考試立法,依法界定高校、考試機構及考生的權責關系,確保考試招生公平公正。其次,現代高考治理體系應設置多元共治的治理結構。即政府通過統一高考維護教育公平,兼顧區域均衡發展;高校充分行使招生自主權以提升選拔效能;中學變革育人方式突破應試桎梏,強化創新人才培養功能;考生及家長充分行使社會監督權利。最后,現代高考治理體系須注重數字化的治理方式。在我國積極推動人工智能和教育深度融合并促進教育變革創新[15] 的時代背景下,高考治理方式亟須向數字化方向發展。具體而言,信息技術手段應在招生考試中扮演更加重要的角色,通過服務標準化題庫建設、綜合素質評價信息平臺建設、專業篩選與志愿模擬、考試招生監管等治理環節,為高考治理提供智能支持。
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關鍵策略是什么?
以建成與教育強國內涵相適應的現代考試招生制度體系為目標,進一步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應注重以下幾個方面。
將立德樹人根本任務落實到高考評價的各個環節
立德樹人關系黨的事業后繼有人,關系國家前途命運,[16] 是建設教育強國的核心課題。高考評價體系是立德樹人的重要載體,[17] 未來高考評價體系應運用教育評價的新理念和新方法,在高考評價中完成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的機制性設計,以引導我國教育體系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
其一,探索高考命題落實立德樹人的實踐策略。考試招生改革應進一步強化高考命題的價值立場,堅持不懈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鑄魂育人,[18] 創設融合黨和國家事業取得的歷史性成就和新時代經濟社會建設成就的試題情境,選拔具有擔當民族復興大任潛質的時代新人,確保黨的事業后繼有人,為實現教育強國目標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撐。其二,強化高考命題的學科育人功能。在學科命題中貫徹中國高考評價體系,使各學科試題既評估學生對學科基礎知識、核心原理及方法論的掌握程度及實際應用能力,又考查學生對知識體系內蘊的價值觀念、創新思維與實踐能力的理解深度,充分發揮學科命題的育人價值。其三,強化綜合評價方式的育人導向。高考評價體系須兼顧紙筆測驗與多元綜合評價方式,其中綜合評價的內容應立足學生全面發展,既要評估學生整合學科知識、運用科學方法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又要考查批判性思維、跨學科融合及創新意識,還應有機融入德、體、美、勞等非智力因素,并采取構建選拔性考試與達標性評價相結合的綜合評價方式。[19]
以高校招生多元錄取促進拔尖創新人才自主培養
“在戰略急需和新興領域,探索國家拔尖創新人才培養新模式”[20]是《教育強國建設規劃綱要(2024—2035年)》的重要部署之一。提高拔尖創新人才的自主培養質量,尤其是為高等教育奠定拔尖創新人才早發現、早培養的基礎,是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助力建設教育強國的應有之義。因此,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支持更具學科特長和專業深造潛力的拔尖創新人才不斷涌現,關鍵在于擴展多元錄取通道。一方面,應繼續提升統一考試的命題科學性,特別是試題的信效度與區分度,依靠“總分統招”渠道選拔全科優學型人才。[21] 從人才選拔的視角看,“總分統招”能夠篩選出基礎知識扎實、學習能力突出的復合型人才,其培養的穩定性與全面性也符合現代社會對高素質人才的核心需求。另一方面,應積極探索高水平大學多元自主招生機制改革。如發揮學科競賽的人才選拔與培育功能,加強對競賽的選拔效能與競賽訓練的教育效果研究,適度將關注前沿、新興和交叉領域的學科競賽納入高考選拔體系;繼續完善強基計劃的制度設計,探索在統考基礎上由高校選拔基礎學科拔尖人才的適用性辦法,構建標準合理、比例適當的基礎學科拔尖創新人才選拔通道。總之,拓展多元錄取通道支持拔尖創新人才選拔培養,是考試招生制度改革著力“構建創新人才自主培養體系,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養能力和水平”[22] 的重要舉措。
堅持考試招生改革與教育綜合改革協同治理
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牽一發而動全身,需要教育系統的協調改革,包括課程改革、教學改革、教育評價改革等。具體而言,一是強化政策協同與系統規劃。教育主管部門應統籌推進新高考改革與教育領域綜合改革,同時強化理論研究,形成對重大改革決策的全面準確正確的解釋力,[23] 確保各項措施有機銜接、同步實施,形成政策合力。二是完善資源保障與配套支持。圍繞新課標、新高考及新教材的實施,優化經費投入、教學設施、師資配置等支撐體系,通過制度完善緩解新高考改革配套資源分布不均問題,為改革落地提供堅實基礎。三是加強考試招生改革法治化、數字化建設。針對當前高考法治建設不健全的問題,需要通過修訂《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細化高考舞弊認定標準、強化監考和招生責任追溯,同時建立省級招考信息公示平臺保障流程公開,引入司法監督機制確保爭議裁決公正性,以剛性制度維護招考公平。此外,在人工智能時代背景下,考試招生制度改革還應在高校招生計劃分配、專業選科設計、學生發展研究等教育治理環節探索應用大數據、人工智能技術,深入實施教育數字化戰略,為高考治理能力的提升提供技術支撐。[24]
統籌推進高考考試評價改革與高校招生改革
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是一項考試制度與招生制度共進的改革[25]。考試招生制度本身自成體系,既有考試評價環節,也有招生錄取環節,這些環節要實現有機統一,不能各自為政,需要統籌協調。譬如,在提升等級計分的科學性問題上,一個值得探索的方向是必考科目原始分數與選考科目等級分數加權后計算總分。其優勢在于,保障物理和歷史學科成績與其他各科選考成績之間的可比性,且大學可通過自主設定不同選考科目成績的權重體現專業對選考科目的傾向,有利于精準選拔學科人才。但其前提在于,一是要在考試評價環節引入科學的測量理論,通過測評技術調整優化加權分數的生成和使用方式;二是要在高校招生環節進一步擴大專業招生自主權,支持專業在制定科目選考要求的同時明確學科成績權重。又如,優化高校綜合評價招生機制的關鍵,在于實現綜合素質評價與高校招生的硬掛鉤,[26] 但其前提是要實現高中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的可信性與高校參考綜合素質評價錄取結果的多元錄取通道的適用性銜接。有研究指出,深化新高考改革應加快完善初、高中學生綜合素質檔案建設和使用辦法,同時創新評價工具,利用人工智能、大數據等現代信息技術探索開展各學段學習情況全過程縱向評價、德智體美勞全要素橫向評價,[27] 為高校參考綜合素質評價錄取提供真實、客觀的學生素質發展信息。
參考文獻
[1][13] 習近平. 加快建設教育強國[J]. 求是,2025(11):1-6.
[2] 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A/OL].(2014-09-03)[2025-05-24]. https://www.gov.cn/zhengce/content/2014-09/04/content_9065.htm.
[3] 懷進鵬:國務院關于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情況的報告.(2023-10-21)[2025-06-01]. http://www.moe.gov.cn/jyb_xwfb/s5147/202310/t20231025_1087331.html.
[4] 習近平. 扎實推動教育強國建設[J]. 求是,2023(18):1-6.
[5][7]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 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深化新時代教育評價改革總體方案》[EB/OL].(2020-10-13)[2025-06-01]. http://www.moe.gov.cn/jyb_xxgk/moe_1777/moe_1778/202010/t20201013_494381.html.
[6]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EB/OL].(2021-03-13)[2025-06-01]. http://www.npc.gov.cn/npc/c2/kgfb/202103/t20210313_310753.html.
[8] 瞿振元. 高等教育強國研究的回顧與展望[J]. 中國高教研究,2025(06):5-11.
[9][26] 李木洲,劉子瑞. 新高考改革十年的回顧、反思與展望[J]. 中國考試,2025(03):16-24.
[10] 周洪宇,李宇陽. 建設教育強國:內涵特征、本質要求與實踐路徑[J]. 人民教育,2023(05):6-11.
[11] 李勇,趙靜宇,史辰羲. 高考評價體系的基本內涵與主要特征[J]. 中國考試,2019(12):7-12.
[12] 蔣凱. 穩步有序擴大優質高等教育資源供給[J]. 中國高教研究,2025(06):5-11.
[14] 黃炳煌. 現行大學聯考制度非改不可[J]. 選才雜志,1991(04).
[15] 積極推動人工智能賦能教育強國建設[N]. 中國教育報,2025-04-02(02).
[16]《求是》雜志編輯部. 準確把握建成教育強國的目標要求[J]. 求是,2025(11):7-10.
[17] 巫陽朔,章建石,郭學恒,等. 新時代高考內容改革:理論、實踐與成效[J]. 中國考試,2024(04):12-19+102.
[18] 郭新立.深入實施新時代立德樹人工程堅定答好教育強國建設核心課題[J]. 中國高教研究,2025(05):5-11.
[19] 李木洲,劉海峰. 高考“五育”全面考查的歷史與未來[J]. 教育研究,2023(03):112-123.
[20] 中共中央國務院. 教育強國建設規劃綱要(2024—2035年)[Z]. 2025-01-19.
[21] 陸一,卜尚聰. 我國高考體系對拔尖創新人才的識別效果評估[J]. 教育研究,2025(02):86-100.
[22] 姜治瑩. 深化教育綜合改革助力教育強國建設[J]. 中國高教研究,2025(05):5-11.
[23] 管培俊. 發揮高端教育智庫作用助力教育強國建設[J]. 中國高教研究,2025(05):5-11.
[24] 張敏強. 高考改革需要關注的四個問題[J]. 中國考試,2024(10):13-15.
[25] 鄭若玲,龐穎. 高考綜合改革系統性的基本要義、實踐審思與完善路徑[J]. 高等教育研究,2020(03):18-27.
[27] 陳麗. 以信息技術為支撐 推進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改革[J]. 中國考試,2024(01):19-20.
本文系中央高校基本科研業務費專項資金資助項目“建立同人口變化相協調的基本公共服務供給機制研究”(項目編號:S20240139)的研究成果
(作者李木洲系浙江大學科舉學與考試研究中心副主任、研究員、博士生導師,劉子瑞系浙江大學科舉學與考試研究中心博士生)
《人民教育》2025年第12期,原標題為《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現實意義、目標定位與推進策略》,有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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