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教育報-中國教育新聞網訊(記者 孫軍)日前,青島市教育局印發通知,將學校違規舉辦或參與舉辦民辦學校等42項行為列入《全市普通中小學辦學行為負面清單》,學校違規安排學生參加實習等30項行為列入《全市中等職業學校辦學行為負面清單》,對全市中小學實施“負面清單”管理制度。
這是該市繼“學校權限下放清單”“學校管理正面清單”后的又一制度突破,基本構建起“三張清單”管理的系統化學校治理體系。該負面清單將在各類教育法律、法規、規章中以學校為行為主體的禁止性規定梳理列入負面清單的同時,堅持問題導向,針對普通中小學和中等職業學校辦學過程中易發多發違規操作或群眾關注度高、反映強烈的教師有償補課、隨意增加學生課業負擔、學校亂收費等現象的事項,同步梳理了其他法律、法規中的部分禁止性規定。例如,“學校對在職教師參與有償補習活動,以及教師利用職務之便收受家長、學生財物或者通過其他途徑牟取私利等監管不嚴,造成較大惡劣影響”“學校違背有關規定,增加學生學業負擔”“學校違規向學生收取費用,或者以向學生推銷或者變相推銷商品、服務等方式謀取利益”等納入學校辦學行為負面清單。
該市規定,全市將把貫徹落實負面清單情況納入市、區市教育行政部門對所轄中小學校、中等職業學校績效考核和督導范圍,學校出現負面清單所列情形的,在當年績效考核或督導評估中給予減分處理;清單內容同步納入文明單位、文明校園、陽光校園等學校綜合性評估負面清單事項,按評估要求予以處置。另外,強化督導考核,確保負面清單管理落到實處、取得實效。
青島市教育局局長劉鵬照告訴記者,在全市中小學實施負面清單管理,為學校設置行為底線和自主辦學劃定清晰的范圍,有助于學校在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范圍內循規律、講規矩、守規則,依法、依規自主辦學;同時,按照“法無禁止皆可為”的原則,負面清單管理也相應地明確了學校行為自由的領域,可以有效激活學校的潛在活力。
工信部備案號:京ICP備05071141號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 10120170024
中國教育新聞網版權所有,未經書面授權禁止下載使用
Copyright@2000-2022 www.junhanjc.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