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高毅哲)普通高等學校特殊類型招生是高校考試招生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日前,教育部辦公廳印發通知,對做好2026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類型招生工作進行部署,要求各地各有關高校深入貫徹全國教育大會精神,落實《教育強國建設規劃綱要(2024—2035年)》和三年行動計劃部署要求,進一步加強黨對招生工作的領導,推進特殊類型招生規范化建設,健全有效監督機制,牢牢守住安全平穩、公平公正底線。
通知要求,要構建多主體共同參與的管理監督體系。有關高校要落實招生主體責任,將考試招生工作納入全面從嚴治黨責任清單,認真研究審定相關招生辦法,制定完善相關監督措施及內控機制,確保招生規則公開透明、操作辦法明確規范。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會同招生考試機構加大對屬地高校特殊類型考試招生工作的統籌和指導,加大對校考組織等方面的監管力度,督促高校嚴格執行有關規定要求。各地和有關高校要認真執行高校招生信息公開制度,暢通社會監督舉報渠道,做到“接訴即辦”,及時回應處理各種問題。
通知強調,要建立完善選拔、培養、評價一體化機制。各地和有關高校要緊緊圍繞人才培養定位,持續優化考核方式和內容,不斷完善多維度的考核評價標準,提高選拔質效。有關高校要統籌謀劃人才選育工作,加強選拔與培養銜接,制定專門的人才培養方案和課程體系,強化資源配置和核心育人要素建設。要聚焦選才育才成效,開展長周期跟蹤監測評估,提高人才供需適配度。
通知指出,要強化考試招生制度建設和規范管理,嚴格考試報名資格審核,優化考評機制建設,加強命題專家庫、評委專家庫建設,嚴格落實考評人員回避制度、“黑名單”制度。積極推進信息技術賦能,提升招考信息化水平。加大正面宣傳引導,主動做好信息發布、考生提醒、咨詢服務等工作。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強本地區藝術體育等培訓機構規范治理,嚴厲打擊培訓機構組織考試作弊、干擾考試秩序等違規違法行為。
《中國教育報》2025年11月04日 第0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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